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绿电直连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河北省支持绿电直连工作高效开展,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常态化组织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工作。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这种模式相当于给企业开了条“绿电专线”,既能满足绿色用能需求,又能精准核算碳减排量。
河北省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建材、装备、算力、交通、绿氢、煤电等重点行业以及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中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鼓励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提前梳理规划园区周边风光资源及输电通道,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项目。
在项目申报中,河北省进一步明确部分申报条件。比如,绿电直连项目存量负荷是具有刚性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需要提供含有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的营业执照,以及海外客户合约或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佐证材料。保税物流园区外货物运入园区视同出口。
在建设管理方面,河北省提出,要优化建设时序,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涉及新增负荷的,负荷应与电源、直连工程、储能(如有)等按照整体方案统一建设,原则上同步或等比例建成投运,确保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投资主体需自行承担弃电风险。项目投资主体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及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核准(备案)和建设。电源项目严禁超规模建设,严控电源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绿电直连项目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建成投运。
此外,河北省将加强调度运行,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实现资源协同优化;明确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可公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建立严格退出机制,确保电源投资主体经营稳定性,保障绿电直连工作有序、高效、高质量推进。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