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发布,明确“十五五”时期,黑龙江省要奋力推进生态振兴,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十五五”时期,黑龙江省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推动生态优势从绿色本底向绿色发展动能转变,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
黑龙江省将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坚持环保为民,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提高供热领域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实施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加强船用燃油监管。持续深化噪声污染系统防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水生态环境从单一水质改善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全面统筹提升,着力提升江河湖泊水质,坚决守护好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等流域水生态环境。加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率达到100%,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持续加强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建立农药原药制造、焦化企业腾退地块清单,逐步查清土壤污染状况,采取措施管控土壤污染。完善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并定期开展监测,有序推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
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推动源头管控减量,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实现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动态平衡。开展固体废物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倾倒行为、填埋场污染隐患、历史遗留堆存场所等排查力度,提高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管控水平。启动佳木斯市、鹤岗市、鸡西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无废城市”建设。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深入推进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充分发挥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效能。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深入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实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到2030年,黑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色龙江建设塑造新优势。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