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推动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2026-01-0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作为我国碳市场首个系统性行动纲领,《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我国碳市场的长远发展锚定了方向。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作为我国碳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和创新引擎,承担着激发社会主体减排潜力、探索环境权益多元化交易模式的重要使命。《意见》的发布,为自愿碳市场破除发展瓶颈、提升运行效能、融入全球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从机制完善、市场培育到国际合作,全方位擘画了自愿碳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新蓝图,必将推动我国自愿碳市场迈向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新阶段,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出更强有力的中国声音。
2026-01-0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我国碳市场建设任务作出全局性、系统性部署,同时也为“十五五”规划阶段及未来市场的运行和发展奠定了重要政策和制度基础。
2026-01-07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经过4年发展碳市场已经成为我国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力举措。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未来一段时期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行动纲领,要求加强碳市场领域交流合作,推动技术、方法、标准、数据国际互认,提升我国在全球碳定价中的影响力。《意见》为全国碳市场擘画了未来的发展蓝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碳市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采取单边主义应对措施,努力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是全国碳市场下步发展的必然要求。
2026-01-0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全国碳减排资源统筹管理,规范各类自愿减排交易活动”,为推进全国统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意见》的出台旨在以国家层面为统领,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生态系统碳汇、甲烷利用、节能增效等多种减排资源的集中规划与统一调度,为全国碳减排资源“一盘棋”打下制度基础。《意见》的出台与贯彻落实对解决当前地方性、分散化减排交易市场存在的规则不统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确保减排量真实可信,提升市场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6-01-06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强调“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制度衔接”,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与绿电、绿证等其它相关制度的功能定位和衔接机制,对于推动经济社会低碳转型,特别是电力系统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6-01-06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发布,提出依法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信用监督管理等信用监管要求,是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碳市场信用记录制度作出基本规定后,对碳市场各类主体的诚实守信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加强碳市场信用监管,有利于促进形成更加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更好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2026-01-06
《意见》为钢铁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提供保障,明确近中期目标与配额分配路径(强度转总量、免费 + 有偿结合),强调碳排放数据全过程监管(制度优化、技术赋能、奖优汰劣),要求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内部管理制度,夯实碳管理基础。
2026-01-06
中办、国办印发《意见》,为碳金融发展提供政策依据,明确其含融资、交易、支持类工具,可提升碳资产流动性、拓展企业融资、引导社会资本、助力风险对冲。当前受市场基础薄弱等因素约束,需夯实市场基础、分阶段探索碳衍生品、防控风险,稳步推进碳金融健康发展。
2026-01-06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推行有偿分配成为关键举措,其能激发企业减排、稳定碳价、为低碳技术提供资金支持。借鉴国内外循序渐进的经验,结合我国政策、市场基础,我国将分初(1%-3% 比例)中远期逐步提高有偿分配比例、优化方式,同时多部门统筹收入管理,助力 “双碳” 目标与高质量发展。
2026-01-06共30页 29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