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鼓励再生水利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2021年1月,发展改革委会同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重点工程,要求选择缺水地区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发布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以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选择再生水需求量大、再生水利用具备一定基础且工作积极性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形成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经前期申报和评审,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正式公布了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
2026-01-10
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海上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陆上气田试气放喷气回收利用、陆上油田低气量伴生气回收利用三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机制)项目方法学,这是继首批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4项方法学,以及第二批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两项方法学之后,发布的第三批CCER机制项目方法学。至此,CCER机制启动后的新版方法学已经扩充至九个。
2026-01-10
到2022年,建成四川省碳中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碳中和参与度明显提高,碳中和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碳中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 到2025年,初步构建起对接国际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碳中和政策标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大型活动碳中和有序推行,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广泛弘扬。
2026-01-10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作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二十大要求,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积极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贡献了全球四分之一的新增绿色面积。碳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完成情况基本符合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预期进度,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和森林蓄积量已提前完成2030年NDC目标。
2026-01-10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治理,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根据《巴黎协定》及相关决定要求,各缔约方需在2025年提交到2035年的国家自主贡献。2025年9月24日纽约当地时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视频致辞,郑重宣示了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即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这是我国首次提出碳达峰阶段后全经济范围、全温室气体净排放下降等一揽子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系统性构建了涵盖能源和产业转型、政策工具创新等多维度指标的行动纲领,标志着中国迈入了更加系统全面的低碳韧性发展新征程,并将为《巴黎协定》长期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2026-01-10
202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国碳市场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启动以来,已平稳进入第三个履约周期,成为推动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政策工具。此次《意见》的发布,进一步强化了我国碳市场机制的顶层设计,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有力推动了电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6-01-09
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正式启动以来,已成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随着市场建设逐步深化,推动碳配额有偿分配成为激活市场机制、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近期,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配额分配方式”,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将迈入新阶段。
2026-01-09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多年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专项行政法规形式确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确保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有法可依。《条例》的出台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要求的立法回应,同时也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2026-01-09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2026-01-09共52页 511条